一、举报对象
重点打击的10类黑恶势力及其“保护伞”:
(一)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、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;
(二)把持基层政权、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、垄断农村资源、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;
(三)利用家族、宗族势力横行乡里、称霸一方、欺压残害百姓的“村霸”等黑恶势力;
(四)在征地、租地、拆迁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;
(五)在建筑工程、交通运输、矿产资源、渔业捕捞等行业、领域,强揽工程、恶意竞标、非法占地、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;
(六)在商贸集市、批发市场、车站码头、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、强买强卖、收保护费的市霸、行霸等黑恶势力;
(七)操纵、经营“黄赌毒”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;
(八)非法高利放贷、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;
(九)插手民间纠纷,充当地下“执法队”“出警队”“讨账队”和“职业医闹”的黑恶势力;
(十)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。
二、举报渠道1.区公安分局
受理关于以上10类黑恶势力线索的举报。
电话:13500260110(24小时)2.区纪委(区监察委)
受理关于以上10类黑恶势力“保护伞”线索的举报。
电话:12388(工作时间)
网站:http://guangdong.12388.gov.cn/foshanshi/nanhaiqu/
3.区扫黑除恶办
受理关于以上10类黑恶势力及其“保护伞”线索的举报。
电话:86399545(工作时间)
邮箱:nhqshb@nanhai.gov.cn
2018年3月20日